科研处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北京市社科规划办有关通知精神,学校将对2021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单位领导及科研秘书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如实、及时完成年度检查,并于2023年10月11日24时前填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 (npopss-cn.gov.cn),系统中检功能将于9月14日开放。如果研究进度滞后,请在计划结项日期前三个月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上提交延期申请。
附:参加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来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务处